【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疏浚混砂、残土分包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1-09-07】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疏浚混砂、残土分包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SW2021800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9-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9-27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分包转让的哈尔滨市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疏浚作业已经挖掘出的混砂、残土分为3个标的转让,具体资产详情见转让标的目录。全部标的现存堆放于哈尔滨市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
|||
标的名称 |
标的1:阿什河北侧混砂及残土(掺杂沙、砾) |
||||
转让底价 |
标的1:602750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2:阿什河南侧混砂及残土(掺杂沙、砾) |
||||
转让底价 |
标的2:423550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3:阿什河南侧混砂 |
||||
转让底价 |
标的3:753950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7802495.2元 |
账面值 |
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21 |
||||
评估机构 |
哈尔滨公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哈公资评报字(2021)第019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哈尔滨公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公资评报字(2021)第019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230199680278814L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赵玉甫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哈水投党政纪[2021]第4次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及文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收文审批单(请示【2021】1078号)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 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2、转让的标的以展示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受让方负责标的的装卸、运输、搬运等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4、本次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须与转让方签订《疏浚砂土转让合同》,在合同签订3日内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将根据疏浚砂土现场实际情况(包含项目区域工程进展、区域道路、天气因素等),下发转运通知书。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转运通知后,需在90日之内完成标的装卸、运输、搬运工作,上述工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让方有权终止标的装卸、运输、搬运工作。受让方在标的装卸、运输、搬运工作过程中,需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执行,完成相关报备工作,如由于标的装卸、运输、搬运工作产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赔偿,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同时转让方有权暂停标的标的装卸、运输、搬运工作,直至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如受让方在标的管护及装卸、运输、搬运工作过程中存在违反转让方的砂土转运处罚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为,转让方有权对其违规行为处罚,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部分。 5、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装卸、运输、搬运时,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装卸、运输、搬运标的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砂土转运处罚细则等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水土保持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受让方负责其受让标的的管护工作,并承担其管护的安全管理责任。 6、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疏浚砂土转让合同》中约定。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1-09-07 09:00 至 2021-09-27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www.hrbggzy.org.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500000.0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21年09月28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0.8%。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阿什河干流道外香坊段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因疫情原因公告期内,请提前联系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联系电话:1380457060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女士,0451-87153333转1609或162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3、4号窗口。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