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一层部分房屋出租(五年租赁权)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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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一层部分房屋出租(五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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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L2021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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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9-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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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一层部分房屋出租(五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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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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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哈房字第017784号 |
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
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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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3号 |
参考使用面积 |
1611平方米 (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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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
1层 |
履约保证金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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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另给予免租装修期三个月。)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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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除餐饮项目外,一切合法经营项目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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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原承租人租赁合同于2021年9月20日到期,现仍在正常使用,若不是原承租人承租本房屋, 出租方承诺将在新租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清空交付给新的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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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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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586万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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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 值 |
3595.25元/平方米/年 (以使用面积计算。)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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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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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哈尔滨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编号 |
哈公正评报字【2020】第200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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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 备案机构 |
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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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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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标的的单价以哈尔滨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哈公正评报字【2020】第20051号评估报告显示的 3595.25元/平方米/年 (以使用面积计算)为准 ,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12、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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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127691064P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3号 法定代表人:景光明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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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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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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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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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本项目与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9月07日在我所公告,公告期间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关于延期委托公开招租的情况说明》,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
交易方式 |
信
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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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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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 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 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 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 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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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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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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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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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
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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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09-13 09:00 至 2021-09-26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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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www.hrbggzy.org.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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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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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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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00
至
2021年09月27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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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成交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成交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少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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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标的物现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毛先生 1864511686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87153333转1610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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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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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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