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哈尔滨市道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第007号《进场交易通知单》 |
批准单位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公告。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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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标的为粮食加工设备、酸奶生产设备及冻干粉生产设备等59项82台/套报废设备,转让底价49.57万元,保证金10万元(详情请登陆www.hljcq.org.cn),有意受让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和存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存款单到我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账号:1801000000139115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市民大厦支行 大额行号:313261039092 注:缴存现金备注栏填写汇款人名称,不允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即日起咨询、展示。
展示地点: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南湖路1号
展示电话:13674617995 王先生
保证金交纳及办理登记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16时前
自由报价时间:2019年11月28日9时—2019年12月12日9时
限时竞价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起
办理登记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5楼1501室
咨询电话: 0451 87153333转1609
报名电话: 0451 87153333 转 1516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9-12-11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保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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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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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向该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为粮食加工设备、酸奶生产设备及冻干粉生产设备等59项82台/套报废设备,详见《标的目录》,转让底价49.57万元,保证金10万元,转让成交后按成交价的5%收取交易服务费。
标的存放地点为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南湖路1号原英霞集团冻干粉厂房,设备购置时间多为2005年前后,购置年限均已超过10年,因闲置时间较长,缺乏维护保养,部分设备老化严重,零部件不全,完好设备也存在功能落后,工作精度无法保证的问题,其中的粮食生产设备拆零堆放在库房内,其他设备安装于生产车间,整体状况较差(摘自黑龙江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天信评报字(2019)第135号评估报告书)。转让方不能保证转让设备是否能够再次使用,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成交后,标的就地交付,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解、装卸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拆除设备外运时如破坏墙体需恢复完好。
转让方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本次转让在标的展示过程及转让成交后交割等环节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转让方负责,与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既视同接受这一条款。
(二)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天信评报字(2019)第135号评估报告书,标的具体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本次转让的标的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转让成交后,若发现标的品质状况有出入,成交价和交易手续费不作调整。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的现状,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三)本次转让根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第007号《进场交易通知单》的要求进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四)本次转让交款方式采用网银、电汇、支票倒存、存现等方式,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不收取现金,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银行交款手续原件及身份证明,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相一致。 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账号:1801000000139115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市民大厦支行 注:缴存现金备注栏填写汇款人名称,不允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2019年12月11日16时前将保证金存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5楼1501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本次转让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自由报价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9时—2019年12月12日9时,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9时起。
(七)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公告。
(八)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可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成交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和《记录单》。
(九)受让方须在转让成交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向受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签定后3日内对标的进行接收,受让方须在20日内将标的拉运完毕。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十)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发布转让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及中心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相关附件 |
标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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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叶先生 |
电话 |
0451 87153333 1609 |
企业联系人 |
王先生 |
企业联系电话 |
13674617995 |
报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181号市民大厦六楼16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