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瑕疵说明以及租赁条件:
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标的1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乡和平村水田(不含鱼池改水田)。标的2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乡和平村鱼池改水田。标的3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乡和平村上岗旱田。标的4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乡和平村下坡旱田。标的5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乡和平村大棚20栋。(整体租赁),租期5年,首年租金325.79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一、本次出租标的根据《哈尔滨市司法局》[2019]的批复进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范围以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2019](天信)第WZ001号《农用地估价结果报告书》为准,本土地租赁权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估价,但相关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成交后若面积等数据有出入,竞价后的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调整。土地估价结果(不含补贴)。
二、租赁年限:本次租赁标的租期为5年,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为准。出租方只能向承租方出具《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
三、对承租方相关要求:
1、对承租方的相关要求以出租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为准。
2、出租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为本公告的一部分同时对外披露,意向承租方欲参加本次房产租赁的竞价,应认真阅读并知晓其内容,在竞价前须确认该合同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交后,承租方须与出租方按本合同内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3、用途:用于农作物种植使用,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可从事高危险行业,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
4、承租人具备管理经营和耕种经验,具备机械设备和管理人员,并有能力组织相关事务,承租耕地需自行耕种,不得转包,但可采取联合承包或股份制承包等合作承包方式;
5、承租人原则上应为注册资金三千万以上的企业、合作社以及米业公司,需拥有足以交纳三年承包费的实体产业,并能提供真实的相应资产材料交由哈尔滨水田农场保管,哈尔滨水田农场需现场考察认定;
6、承租方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目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租金每年一付,每年一次性付清。即,当年12月1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不得拖延,如拖延,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
8、承租人成交后需交纳履约保证金30 万元(出租方收取)。承租方在租用耕地期间,要保持耕地现有格局不变,房屋完整,若有损毁需按价赔偿,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交。
9、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出租方水田农场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10、此耕地如不是现承租方摘牌租赁,出租方承诺自摘牌之日起1个月内将场地内非租赁物全部搬走清场,以便交付现承租方使用,如到期未能搬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任何法律后果均由出租方承担。
11、本次出租标的不欠水、电等费用。如有欠费用移交前的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租赁期间产生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租用耕地期间每年自行到万家灌溉站交纳水费。
1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耕地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协议解除后,房屋室内外装修部分承租方不得拆除。
1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如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与出租方无任何关联,由承租方独立承担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四、本次房产租赁权交款方式采用网银、电汇、支票倒存、存现等方式,本单位不收取现金,意向承租方办理手续时需提供银行交款手续原件及身份证明,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账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账 号:1801000000139115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市民大厦支行 大额行号:313261039092
五、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2019年10月27日16时前将保证金50万元。存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2019年10月27日16时前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181号市民大厦5楼1501室)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具备受让资格。
六、交易方式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协议成交,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价行[2016]178号文件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0.8%向承租方收取交易的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成交价的5%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七、报价方式
本次租赁房产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自由报价时间为2019年10月09日9时至2019年10月29日9时,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9时起。
八、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1、承租方所交纳的50万元/标的竞买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可冲抵标的成交价款。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2019年10月30日(午休11:30――13:30除外)到我中心办理返款手续(午休时间除外)如未能按时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请在办理前与我单位预约。2、承租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和成交价款5%交易服务费全额交到我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动态报价记录单》。
九、标的移交 承租方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中所遇到的问题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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