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国资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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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治企,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行权履职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站位,切实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学习。从班子成员做起,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前提基础和有力保障,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国资系统整体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水平。一年来,先后召开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5次将法治学习内容作为党委会的重要议题深入学习,利用国资国企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7次。二是系统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市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落实,委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汇报,与班子成员及业务处室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切实做到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整改。按照《哈尔滨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台账》,针对督查反馈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得不深入、不全面等全市共性问题,主动认领,自查自纠,通过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各支部学习计划,举办国资国企大讲堂专题学习,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等措施,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整改效果。
(二)转变职能,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依法行权履职。按照“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职责定位,秉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紧扣法治主线,依法全面行权履责。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149篇国资国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形成《国资国企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21版)》,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指导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督导完成国资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件。本年度无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班子成员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二是科学依规决策。严格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提升决策水平、保证决策质量。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处室头抓总、外聘法律顾问专业审核的内外互补优势,通过审查文件、列席会议、参与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政策措施、合同协议、重大政策等的法律评估论证。全年对我委制发的设计集团组建方案等11份规范性文件及上会议题材料,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对19份合作协议及合同事先把关,对“8.25”火灾善后理赔借款等7件重大事项征询了法律顾问意见。四是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丰富国资动态专题,同步更新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550余篇,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信息22件,办复百姓谈事项1件;办理市长热线155件,反馈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健全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1+N”政策体系。在已有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混改意见等政策文件基础上,2021年,又出台了出资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以21个法规文件为支撑的我市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对全委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保留28件,修改1件,废止3件。同时,对我委起草的市级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建议。三是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结合加强法治国企建设,对《关于加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企业经营决策、经济活动、合同管理等七个方面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规范要求。同时,作为配套文件,起草出台了《关于推行出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严格遵循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在总体要求、保障措施,特别是涉及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主要职责以及规范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创新性要求,填补了出资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的制度空白,出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健全党内法规体系机制。以市委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以实施意见为引领,包括党建工作包保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党支部“两化”建设等17个文件的党建工作“1+N”制度体系,为持续加强国企党建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特色做法两次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典型介绍。
(四)履职尽责,全力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是经营业绩再创新高。2021年,我市地方国企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已交税费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13个地市中均排名首位,利润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65.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实现6年来历史新高。其中,市国资委14户出资企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6.3亿元,同比增长4.7%;利润总额12.3亿元,同比增长317.7%,利润总额及增速在东北三省四个副省级城市中均排名第一位。二是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成立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市)责任指标考核体系和市属企业集团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并作为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采取穿透式、销号制方式,全年我市已完成94项改革任务,占三年行动104项总任务的90.4%,位列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度排名第一位,提前超额完成国家和省里确定的70%以上年度目标。三是重点改革扎实推进。对14户出资企业集团功能分类进行动态调整,有效推动分类改革。对我市资源规划、住建和人防部门共7户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整合,组建设计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新完成混改13户,引资15.65亿元。积极推动地铁、太阳岛等8户企业集团与中国电建、招商蛇口等8户央企开展对接合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企业集团基本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114户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四是扭亏治亏效果显著。至2022年底,我市的治亏任务是:要实现扭亏或退出115户,总亏损额减少7.3亿元。2021年已扭亏或退出175户,完成治理亏损任务的152.2%;减亏13.3亿元,现阶段完成减亏额的182.2%。五是监管效能稳步提升。建立与市审计局的监督协同机制,强化企业财务监管。移植深圳市国资动态监管系统,学习深圳市先进的国资监管流程和经验,推动我市国资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了企业重大经营风险报告、投融资监督、委托监管、担保管理等26个意见或办法,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强化集中统一监管,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9.7%,各区县(市)上报经营性国有企业158户,已经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六是国企党建持续深化。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00余次,举办“国资国企大讲堂”11期、培训5800余人次,推出5期《家国·脊梁》专题片。完成“为群众办实事”679项,特色做法两次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典型介绍。
(五)突出重点,及时有效维护国资国企安全稳定。一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主管市领导、委主要领导带头接访,化解拖欠劳模津贴、群众屋面漏雨等难心事,得到群众高度认可。驻信访中心窗口全年接待受理转送(督办)信访事项105件,我委及出资企业办结率均为100%。副局级以上领导坚持每周一、三到市信访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全年共接待89人次,现场解答信访事项60件。有效化解哈药集团、太阳岛资产公司、哈影机械厂、哈轴等企业重点信访事项。二是落实安全应急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委机关与出资企业集团、出资企业集团与所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2021年,国资委系统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委机关被市安委会考核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委机关全年处理涉法涉诉案件5起,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起,民事诉讼案1起。大众肉联案一审胜诉,市中院判决被告赔偿市国资委14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六)强化普法,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一是突出普法重点。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其列入国资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列入国资国企大讲堂重要课程,切实做到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使其深入人心、凝心聚力。同时,结合国资国企实际,突出《宪法》、《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明确普法对象。积极组织各层级企业负责人参加法治培训,不定期邀请法律专家或知名律师等进行普法专题讲座,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学法重点对象范围,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立足企业自身优势和法治文化建设,采取线上知识竞赛答题、发放法律资料,以及利用地铁车箱、公交车身、新闻媒体、旅游景区户外LED屏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及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成果,推动法治学习宣传形成合力、形成声势。四是建立普法长效。制发了市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启“八五”普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推动各出资企业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的各项制度,把法律法规融入企业日常管理。以此为契机,围绕依法治企、合规经营,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有效防控内外部法律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努力打造企业依法治理标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2021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国资监管、风险防控的制度落实仍不到位;二是法制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队伍力量与现阶段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2年,我委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国资国企大讲堂的重要内容,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持续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二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和国企党建制度体系,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始终沿着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推进。三是强化长效机制落实。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国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以长效机制保障和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水平。四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逐级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