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阿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7台车辆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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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阿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7台车辆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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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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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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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机动车(黑AM129G)重大事故相关事宜须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咨询转让方,车辆详情详见标的目录。 2、本次转让的机动车(黑AM129G)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视同未交纳车辆购置税,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购置税。 3、本次转让的机动车(黑AM129G)检车过期,竞价结束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检车费、过户费用、相关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4、本次转让的黑AM129G,未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须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查询该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情况。竞价结束后,该车辆由受让方补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承担滞纳金等相关一切费用后再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5、车辆交割日前车辆所欠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割后车辆所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有已经查实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工作转让方均已处理完毕,车辆交割前如出现新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继续由转让方进行处置。本次转让检车过期竞价结束后受让方自行承担检车费、过户费用、相关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6、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公告结束期间转让方负责车辆的展示(工作日期间),保证以车辆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如出现任何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保证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场了解车辆情况。 7、车辆以现状进行展示和移交,车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 8、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在与受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后,车辆所有人以及相关单位将与受让方一并前往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具体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按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各种税、费)。 9、转让方承诺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如转让方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将车辆交付受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转让方承担。 10、本次转让的车辆原有机动车号牌在办理更名过户时由相关部门收回,重新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 11、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2、本次转让的黑AM129G车辆所有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机关后勒服务中心,车辆一切资产处置权利由哈尔滨市阿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使,在车辆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哈尔滨市阿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13、车辆以现状进行展示和移交,车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请意向受让方根提车辆展示时的现状自行资询相关部门了解过户事宜及条件,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过户的事宜及条件,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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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2:江淮牌客车黑AM12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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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标的2: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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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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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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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银强评报字【2023】第07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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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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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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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3】第073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则视为其了解并接受项目披露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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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181686042298N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贾世民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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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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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财政局 批准文件:进场交易通知单 |
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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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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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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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车辆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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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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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05-10 09:00 至 2024-05-23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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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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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5000.00元/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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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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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24年05月24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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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 66 号。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5月10日0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哲先生 1894466212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451-5870001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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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1楼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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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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