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道外区中华巴洛克三期13处资产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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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道外区中华巴洛克三期13处资产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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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4]哈产租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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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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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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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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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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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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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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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参考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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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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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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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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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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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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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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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首个租约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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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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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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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黑哈滨港房估字[2024]第168号:2024-09-22; 黑天信房估字【2024】第2050号:2024-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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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哈尔滨滨港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天信房估字【2024】第2050号、黑哈滨港房估字[2024]第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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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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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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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哈尔滨滨港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天信房估字【2024】第2050号、黑哈滨港房估字[2024]第168号估价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估价机构的估价,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租金按照季度支付,首季度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季度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标的装修及营业所需证照约定详见《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应按照《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 7、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标的暂不具备正式水、正式电及供暖。公开竞价招租完成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临时《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后进场,同时交纳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能源押金。待具备正式水、正式电及供暖等条件后补充签订正式《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参与现场勘察即默认知晓该情况。 8、承租方在《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期内单方面终止租赁关系或自行闭店、撤场的,承租方的一切装修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剩余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及《哈尔滨市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使用承租的不可移动建筑及历史建筑。承租方装修须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历史沿革,充分融入历史文化元素。承租方应确保其或其装修改造工程承揽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获取依法取得的所有许可和资质,采用合格材料,严格按照《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完成承租方装修改造。(装修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 10、承租方在《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如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者上级部门对于出租方管理的市场有新要求的,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 11、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中华巴洛克三期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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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4MADE2QKL4X 法定代表人:吕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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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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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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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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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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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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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出租方对该项目标的承租方要求为: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实且在有效期内,意向方需详细研读《出租明细》注明的租赁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承租人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向出租方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向出租方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拟参加本项目的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向出租方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意向方需要按照《出租明细》要求制定符合业态建议及承租范围的运营方案;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年11月06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6:00(工作时间)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四道街84号院内老道外大戏台,联系电话:白先生 15645676903;梁先生 13936446722;王女士 13836141718)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通过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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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11-06 09:00 至 2024-11-13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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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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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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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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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00
至 2024年11月14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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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白先生 15645676903;梁先生 13936446722;王女士 13836141718。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58700033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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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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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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