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公告】企业(6项)出租汽车经营权
【信息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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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企业(6项)出租汽车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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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CZ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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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03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及车辆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出租汽车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基本情况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转让底价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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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交接前涉及的车辆违章、车损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接后涉及的违章、车损由受让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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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海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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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出租车管理处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7天。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将暂停公告;按照7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具体方式请下载转让标的目录阅读各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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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报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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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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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 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道路营运许可证等转让方要求提供及上传的相关资质证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竞价结束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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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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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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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动态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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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09-27 09:00 至 2024-10-03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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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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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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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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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00 至 2024年10月14日 13:30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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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收取比例: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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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详见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此表中全部转让标的信息为转让方填报);项目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605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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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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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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