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40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公开询价项目
【信息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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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函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40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公开询价项目
委 托 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组织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1、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询价公告
2、询价需求
3、服务商须知
4、报价函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40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公开询价公告
我所接受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40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项目公开询价。
一、服务商须知
1、服务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询价需求。
2、与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价形式
1、哈尔滨市区域内具有黑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资格认定书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函2020年257号)文件中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潜在服务商前往标的所在地,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做出一次性报价,并将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报价函提交至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留存。
2、询价公告期间参与现场报价的服务商,请提前联系展示联系人。因转让标的的特殊性,请意向方报价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认真了解标的现状后参与报价。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936684686 。
注:参与现场报价的各服务商携带本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公章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进行现场报价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公章复印件)。
三、相关时间安排
询价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至2024年11月06日16时。
现场报价及提交报价函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至2024年11月07日16时。
四、相关说明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将根据本次询价的报价情况,自行确定参考价格。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介进行发布:哈尔滨产权交易所(www.hljcq.org.cn/)。
六、联系方式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36684686。
产权交易所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电话:0451-58700011。
询价需求
1、报废资产详情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2、服务商的报价金额(元)为40台报废车辆报废后回收金额。
服务商须知
一、服务商提交《报价函》的主要内容
1、加盖服务商公章的报价函。
2、加盖服务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进行现场报价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报价函》的签署及要求
1、报价函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报价函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负责。
三、其他说明
询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函》将不予接受。
报 价 函
致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根据贵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40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公开询价项目的报价邀请,我方作为报价人,我方完全了解询价公告的所有条款要求,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
据此,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并保证遵守本询价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承诺如下:
1、我方的项目(含税)报价为:
附件:2 现场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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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40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公开询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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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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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元) |
¥: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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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确认到场报价盖章: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确认盖章: |
2、我方提供加盖我方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进行现场报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我方公章的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我方提交的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我方所报金额保证客观公正,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报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我方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报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