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中介机构开展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审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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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选择1家中介机构开展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哈尔滨市财政局(经贸处)
二、抽签时间:2021年6月7日14:00时
三、抽签地点:哈尔滨市财政局三楼中会议室(道里区友谊路421号)
四、有关要求
(一)参与随机抽签的中介机构限于市财政局2019年公开招标“绩效评估中介机构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C[2019]0131)入围的20家中介机构。
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6月7日13:00时。
(二)选取方式。委托单位在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1名为中标人。
(三)服务费总预算3.84万元,优惠率按中标文件执行。
(四)中介机构应委托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盖公章无效),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授权委托人未到现场或中介机构未派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授权委托代理人与现场报名人身份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抽签过程由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和在场的中介机构委托代理人员共同监督。抽签选取完成后,由中介机构委托代理人及委托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抽签过程及结果,入选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协议。
(六)入选中介机构要选派不少于4名取得3年以上会计师及以上(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精通财务检查业务,熟悉《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并保证人员稳定。
(七)入选中介机构要按照委托协议要求,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报告中的数据、内容要真实准确,揭示问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八)凡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将完全接受本次随机抽签的所有程序及要求。
(九)中签的中介机构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入围预选库资格,并在下一期招标时不得参加:1、市财政局发出网上报名通知后,累计3次未参与报名的;2、累计2次未履行委托协议要求的。
咨询人:纪芳;咨询电话:84853215。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来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