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懂药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信息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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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懂药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竞争磋商公告
(木兰县龙飞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三懂药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采用竞争磋商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三懂药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5)第0661号
1.3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批复相应金额的80%计取。
1.5 分包情况:不允许
1.6 供货/服务地点:木兰县开发区
1.7供货/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1.8采购供应商家数:不少于3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2.2专用条款:
2.2.1本项目供应商应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招标代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造价咨询: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5)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如设计过程中需要其他专业配合,全过程管理单位应按相关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6)财务决算审计:须具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包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管理单位投标人;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
2)联合体中出具招标代理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联合体中出具监理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联合体中出具造价咨询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5)联合体中出具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如设计过程中需要其他专业配合,全过程管理单位应按相关法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6)联合体中出具财务审计报告,须具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建设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仅可兼任一项)。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
(3)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4)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或以上职称。
(6)工程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注册人员需证企相符;
(8)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or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竞争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5年08月08日09时至2025年08月1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竞争磋商文件每套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竞争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088776897;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磋商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竞争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木兰县龙飞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富民街七委二十七组(创业服务中心521室)
联系人:张丹丹
联系电话:1363368310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B3栋C单元23层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88776897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