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南直路、哈东站周边易涝区域整治项目非开挖施工-紫外光固化材料采购
【信息时间: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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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公告
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直路、哈东站周边易涝区域整治项目非开挖施工-紫外光固化材料采购;
1.2项目编号:ZX-HCP-25014
1.3付款方式:按建设单位工程款到账,同比例支付,具体依据买受人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拨付。
1.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5标段划分:
序号 |
施工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紫外光固化材料采购 |
772515.50 |
无 |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单项工程量乘以投标单价计算;总包单位调整分配表施工范围时,投标单位需接收调整。
1.6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1.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1.9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二、符合性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25年6月3日08:30时-2025年6月5日16:30时(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9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1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五、发布媒体: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