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新安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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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或公司)就新安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自采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公告内容如下:
2.采购内容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控制价:145000元 (含税);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1 招标范围:梯型:有机房客梯;额定载重:不小于1000kg;停站层数:9/9/9;额定速度:不小于1.0m/s;停站次序:1-9层;轿厢内、外部装饰:轿门、轿顶、前围壁、两侧壁均为发纹不锈钢及地板。
2.4.2执行标准:Q/GKT 7588-2022 、 新检规TSG T7001-2023。
2.4.3上述价格包含设备价、厂家调试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政府验收费、旧电梯拆除运输到指定地点及保护措施费以及相关税金等,包含土建配合费、井道整改费,门口及地面装修恢复费用;具体参数配置及功能详见技术规格部分。
2.5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
2.6 服务期限:待发包人通知后,10日内安装完成。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负责办理电梯年检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备品备件: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电梯设备所需的备件;在电梯设备使用寿命内,中标人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以优惠价供应。
(3)施工作业时,必须确保保护性拆除和安装,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已装饰的墙面和地面,如有损坏需中标单位按原状恢复;厅门尺寸、轿厢门尺寸必须与原电梯尺寸保持一致。
2.8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安装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10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要求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货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正本均可);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提供电梯厂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或自身为电梯厂家的证明资料)。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信用情况查询: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记录,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09时00分到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有意向供应商将报名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信息发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hljgcxmgl@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采用PDF格式报名,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采购人收到邮件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意向供应商发送《竞价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收到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报名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4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4时30分.
5.2递交方式:哈尔滨市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9楼,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9楼9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451-84280256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