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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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方式:采用竞价采购(一次报价)的方式,选取最终中标供应商。
4.最高投标限价:按照下浮率报价,资产评估服务费以《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2010]92号)资产评估服务计件收费基准价6折为基础,投标人再统一报一个综合下浮率,不进行下浮报价的予以废标。
5.采购需求:对采购人自有停车场市场价值及租赁价值提供评估服务,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停车场无原始资料,需实地考察后做市场价值评估,采购人的报价视为包含全部费用)。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分别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8.标包划分:1个标段
二、服务商资格及服务要求
1.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公告;
3.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4.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5.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4年09月30日至评审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佐证;
6.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4年09月30日至评审截止日)查询是否有行贿,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佐证;
7.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竞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需自行对现场及周边配套环境进行踏查及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对停车场市场价值和每年租金进行评估。
10.参加本项目服务商的评估人员对其在执行评估工作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竞价形式
1.竞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
2.按照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以服务商“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潜在服务商在指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在开标时,如出现相同低价服务商,则在相同低价服务商之间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价。新一轮竞价的报价原则上应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报价。
3.竞价文件递交方式:竞价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传至我公司邮箱(邮箱:nhgszb@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公司全称”。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服务商,须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商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扫描件发送至nhgszb@163.com(邮件名称: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公司全称),采购人向资质合格的服务商发送电子版竞价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五、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
报名成功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竞价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传至内河公司指定邮箱nhgszb@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公司全称”。未按邮件格式要求或逾期的邮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以邮件达到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136356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方式:采用竞价采购(一次报价)的方式,选取最终中标供应商。
4.最高投标限价:按照下浮率报价,资产评估服务费以《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2010]92号)资产评估服务计件收费基准价6折为基础,投标人再统一报一个综合下浮率,不进行下浮报价的予以废标。
5.采购需求:对采购人自有停车场市场价值及租赁价值提供评估服务,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停车场无原始资料,需实地考察后做市场价值评估,采购人的报价视为包含全部费用)。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分别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8.标包划分:1个标段
二、服务商资格及服务要求
1.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公告;
3.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4.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5. 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4年09月30日至评审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佐证;
6.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4年09月30日至评审截止日)查询是否有行贿,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佐证;
7.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竞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需自行对现场及周边配套环境进行踏查及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对停车场市场价值和每年租金进行评估。
10.参加本项目服务商的评估人员对其在执行评估工作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竞价形式
1.竞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
2.按照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以服务商“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潜在服务商在指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在开标时,如出现相同低价服务商,则在相同低价服务商之间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价。新一轮竞价的报价原则上应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报价。
3.竞价文件递交方式:竞价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传至我公司邮箱(邮箱:nhgszb@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公司全称”。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服务商,须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商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扫描件发送至nhgszb@163.com(邮件名称: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公司全称),采购人向资质合格的服务商发送电子版竞价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五、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
报名成功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竞价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传至内河公司指定邮箱nhgszb@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停车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商公司全称”。未按邮件格式要求或逾期的邮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以邮件达到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136356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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