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玻璃幕墙劳务、铝单板劳务、细石混凝土劳务、自流平劳务
【信息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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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哈尔滨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玻璃幕墙劳务、铝单板劳务、细石混凝土劳务、自流平劳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玻璃幕墙劳务、铝单板劳务、细石混凝土劳务、自流平劳务;
1.1.1项目编号:[2023]0006040537
1.2采购方式:评审+竞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599525元(含税,专票);
1.5 采购内容:玻璃幕墙劳务、铝单板劳务、细石混凝土劳务、自流平劳务
1.6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服务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10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1.11资格要求:
1.1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1.11.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1.11.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1.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1.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19包施工劳务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1.11.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提交至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
1.11.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报价单位满足3家方可正常开标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按要求进行登录、选择报名项目,根据采购公告要求递交保证金审核通过后下载采购文件。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未在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至2024年11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供货商可在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下载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致电:0451-84511511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详见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采购公告;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汇款时须注明: [2023]0006040537)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六、发布媒体: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里区友谊路11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46511694
组织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